周迅領銜主演的電視劇《紅高粱》正在各大電視臺熱播。近日有網友爆料稱,劇中出演匪首“花脖子”妹妹“靈兒”的解惠清,是個“變性人”。(11月6日《海峽導報》)
  周迅、《紅高粱》、“變性人”,這三個詞語組合在一起,確實能夠引起轟動,吸引眼球。然而,靠揭人家的瘡疤來獲取點擊率,真是小偷逮警察——豈有此理。孔子有雲: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這樣做,記者高興了,媒體歡笑了,受眾狂歡了,而當事人是什麼感受呢?就沒有人去關心了。這種做法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,太不厚道了。
  即便人家真的是變性人,這是個人隱私。網友在沒有經過本人的同意就爆料此事,這是不尊重別人的表現,是違背道德、違背法律的做法。要是人家告上法庭的話,就會吃不了兜著走。互聯網雖然是虛擬世界,但是,在網上發言的卻是實實在在的人,就必須遵守道德規範,就必須遵守法律法規。尤其是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國的今天,乾這事弄不好就會對簿公堂,還要包賠損失。茲事體大,不容兒戲。
  要是人家不是變性人的話,那就是無中生有,造謠生事。在這個網絡謠言滿天飛的時代,謠言不僅要止於“智者”,更應止於“治者”。孟子有雲: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,其身正而天下歸之。因此,用文明法治為微博、微信等立規矩,可謂是驅散謠言霧霾的“及時雨”。“真相”也好,“謠言”也罷,公眾遇事必須多一點冷靜理性,多比對幾個信息源,自然就能輕而易舉地戳穿謠言了。
  不能排除這是《紅高粱》劇組、或者是當事人惡搞炒作的行為。要真是這種情況的話,那可真是太可惡了。從芙蓉姐姐、木子美等開始,引起社會強烈關註的另類“網絡紅人”,哪個有好果子吃?她們暴得惡名,淪為笑柄,早就淹沒在億萬網民的唾沫與口水當中了。想要依靠惡搞行為出名註定就是曇花一現,想要依靠嘩眾取寵提升人氣必定就是白日做夢。
  文/畢文章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不該借助《紅高粱》曝光“變性人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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